『小尤里卡』关于同性婚姻以及其他关系的思考
2020年03月05日

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过程中,有意见认为,同性婚姻合法化应该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。

最近民法典的草案正在征求意见,有人提出应当考虑同性婚姻的合法化,我想思考一下同性婚姻的本质,还有一些其他的关系。一个社会议题不应该变成一个非黑即白,只做感性定性判断不做理性量化分析的站立场。深挖本质并且意识到每个选择会带来什么才是理性大众应该做的。

1、什么是同性恋?

同性恋一般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,在除了人类以外的动物中也普遍存在这种现象。比例约在3%-4%左右(现在有些国家有4%-8%)。但是既然同性之间不产生后代,为何这个现象普遍存在,对此尚无定论。有些猜测认为同性的行为有助于群体的繁衍而不是个体的繁衍,比如雄性可以吸引弱势雄性,以避免与强势雄性竞争,或者提高自身周围雌性的吸引力使得生育更多等。并且由于没有后代,也可以帮助抚育其他个体的下一代,使得亲属的基因传递了下去。其实纯纯的同性恋较少,双性恋还是为主,所以也不是完全没有基因遗传的可能。

当然人类比起普通动物感情更为复杂,除了为了繁衍/愉悦的性欲之外,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——爱情。很多人可能都看过这句玩笑话:异性是为了繁衍,同性才是真爱。

2、什么是婚姻?

婚姻,宽泛的说,可以是包括原始社会在内的一切两性关系。而狭义来说,就是指文明社会将两性关系制度化,成为一种比较稳定的社会关系。前提条件是需要异性,通过这个形式保障他们之间的关系,利于他们繁衍后代。早期是为了保障交配权,而后来其实更多的是用来保障财产,保障婚后的生活比婚前要好。因此可以理解为社会为这两个人提供了契约化的保护,不仅保护他们与外界之间的区隔,也保障了互相之间关系的不容易破裂。并且社会还有相应的福利,很多权利都是结婚后才能拥有。而做这些的目的,就是维持社会群体稳定,以及提高整个群体的生育率。

3、同性恋受到的对待

其实中国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一直是默许,我猜测这和人口以及社会富裕程度有关。古代中国一直生产力比较发达,上层人士包括皇帝,有男妓或者娈童等现象相当普遍。而西方虽然存在像底比斯神圣军团这样的希腊同性恋文化,但是由于基督教的原因,可能是为了鼓励生育,繁衍更多信教众,同性恋彻底被压制下去。

利未记18:22 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这本是可憎恶的。

罗马书1:27 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

继承基督教衣钵并发扬光大的伊斯兰教,甚至采用石刑对待同性恋。而这些教义竟然还可以一直流传到20世纪和21世纪。我很佩服的一位伟人,艾伦·图灵,计算机之父,人工智能之父,曾协助军方破解德国的著名密码系统Enigma赢得二战。1952年因同性恋被英国(现在所谓的腐国)判罪,需要服用雌激素。1954年6月7日,图灵吃下含有氰化物的苹果中毒身亡,享年41岁。我真的很希望Apple上的那个缺口是为图灵而留。现在英国已经为图灵平反,当然,伊斯兰教直到现在,对待同性恋还是石刑伺候。

自然,当社会生产力已经非常发达的时候,是可以冲破这些宗教枷锁的,1960年起西方同性恋者开始活跃。在逐步合法过程中,社会开始矫枉过正,变成了政治正确的一部分。

4、同性婚姻

由于西方同性恋的话语权开始扩大,为了拉票,以及日益淡化的宗教枷锁,导致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像滚雪球一样开始在各个西方国家出现。在英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,曾存在与婚姻权利和义务完全一致的“民事结合”关系,向同性伴侣开放。但一些同权人士拒绝接受这些非婚姻的称谓,认为其只是“隔离但平等”政策的延续而已。他们认为同性婚姻也应当可以拥有那些以前异性婚姻可选择的权利:监护权,财产权,代行签署某些决定的社会权力(如手术签字)。

首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优点,可以看到,同性婚姻能安定这部分社会群体,是否能提高整个群体的生育率(没有骗婚现象,且还可以做到抚育他人孩子的功能)还有待观察。缺点也有,同性婚姻所组成的家庭,尤其孩子没有亲缘关系,如果收养程序审核(对领养者)不严,那么很有可能对孩子影响颇大,包括家庭关系是否牢固、和睦等的担忧,孩子面临社会消极声音的考虑。但如果收养程序严格,则很多同性婚姻并没有孩子,婚姻关系也很可能不太牢靠。

但是这仅限于表面,同性婚姻通过的后续影响相当之大。公众的许多词汇,价值观,甚至很多地方的运作规律都要大改动。比如许多人一生中学会的前两个词汇:爸爸,妈妈。比如家庭关系推导,比如国家发布生育补贴时,是否要发给丁克以及同性家庭,比如刑侦破案,跨国探亲等等等等。可以说,同性婚姻仅仅是仿照几万年来人类社会的异性婚姻的惯性做的模仿,真正想要融入社会,就需要社会大大改造。同时还要考虑技术的发展,比如同性恋采用科技手段生下自己的孩子。这些都有可能涉及到现在社会的最小细胞——家庭的解体。

5、关于边界的思考

这是我觉得最有意思的部分。人类为什么不允许近亲结婚?是因为近亲结婚的后代更容易有基因缺陷。我国的《婚姻法》是禁止三代之内旁系以及直系血亲结婚。那么对于不存在后代的同性婚姻,是否这个限制就可以解除,就可以存在同性近亲婚姻?表兄妹在很多地方甚至还合法,那么是否会出现表姐妹结婚的场景?甚至母女,父子结婚的场景?

既然同性恋是小众群体,很多人是天生的,应当得到大家的尊重和祝福,那么恋童癖、儿童婚姻是否可以呢?现在,保护人类群体的后代此时远远重要于满足他们自己天生的“性取向”。是否以后有松动可能?那么人兽婚姻呢?

我给不出答案。我认为自由是有边界的,同时尊重少数群体权利的前提是生产力足够发达。设想如果在极大丰富资源的未来,对每个人设定单独的法规章程都是有可能的,在其他人类均不受影响,或者同意接受影响(比如全地球人都同意这人和他家的猫结婚)的情况下,可能这些限制就不复存在了。

总结就是一句话,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。吃饱了才能考虑少数人。还没解决一系列全社会面临的重大难题之前,社会大众不愿意考虑,也反对同性婚姻。但是我觉得这个趋势是存在的,所以更应该好好发展经济。同性婚姻这朵与其他颜色不同的花,需要丰富、包容的土壤,而不是揠苗助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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